工會答客問

3-2 提問2:權利說明

 ※ 提問2 劉:工會是不是ㄧ定非得保護老師的權利,然後犧牲學生的權利。 

潘  回應:
    到底教師籌組工會後,是爭取權力的團體,還是專業的團體呢?有沒有關連性?跟各位報告兩個皆是。世界各國並非只以權利的角度來看工會的發展而已。
  舉一個例子,在國外電器產品後面常常有一個「UL」的mark,「UL」是什麼?它是一個專利權,它是怎麼來的呢?它其實是瑞典ㄧ個電機的基礎工會發展出來的。從事這種職業的勞工,他們所組織的工會團體,在專業上非常有能力,但他們還是能透過集體協商去爭取他們勞工相關的工會會員權利,所以兩者是同時並行的。經過這樣的分析可以了解,其實教師籌組工會時可以衡量,今天在籌組工會後,因為教師身為教育的工作者,對學生權利的保障,可透過爭取權利的過程,談到不光只是自己所謂的勞動條件、薪資、福利、待遇而已,還牽涉到很多專業上的需求問題。
  舉例來說,假使今天學校教室黑板上還使用粉筆,這跟教師權利有沒有關係呢?當然有關。他的權利是什麼?是安全及衛生,會不會因此得塵肺症等的相關課題;相對來講,會不會影響到學生的權利呢?也是會的。學生在粉筆灰飛揚的環境,也會影響到學生的健康。所以教師就可以透過工會的籌組,透過工會去跟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協商,看是不是在這方面做設備改善。
  再舉例來說,可以利用一些現代化的設備,配置在教室裡,來幫助教學並提升學生學習能力。可是如果今天因為地方政治的糾葛,造成教育經費分配不足,教育的主管機關沒辦法滿足需求,那麼教師在協商的時候,就可以把這樣的議題提出來。這樣可以達到什麼效果?跟學生權利有關係嗎?當然都有關。
  以國外來說,教師工會大多跟家長的組織有相當密切的合作。為什麼呢?那是因為家長希望跟教師一起合作,共同爭取學生權利的改善,而這些學生權利的改善,很多時候不能夠純粹靠家長組織的力量得到。在台灣來說,更特別的地方是什麼?因為我們公立學校體系,大部分教師的直接權利已經不是討論的議題了。為什麼呢?因為教師薪資等權利都已非常制度化,經過議會或相關的立法機構、政府的預算等等都已經變成法令。
  在我看來,教師工會組織之後,其實影響最大的反而是改善學生受教的權利,而不是減少學生的受教權,以上是我簡單的說明。